市教委:把休息的权利还给孩子们
从这个秋季开学起,北京的中小学集体上课时间将不得早于8点,以前学校习惯的7点20分或7点30分到校早读、早自习将一律禁止。这是记者从市教育工委、市教委昨天召开的“北京市2008年暑期基础教育领导干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昨天正式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的意见》,首次对中小学作息时间、各学段作业量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意见》还明确,各区县必须选用列入市教委公布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和学习辅助资源,学校不得变相统一推销、征订教学辅助资料,学校可以结合特色教育和学生兴趣需要,适量编写校本课程,但不得向学生出售。市教委副主任罗洁在第一时间对该《意见》中的新规定,进行了权威解读。
早自习一律禁止
《意见》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各中小学不得早于8点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各区县和学校必须保证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学校的课程安排计划和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解读: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特别是早上上课时间,意味着以往部分学校的早自习一并取消。学校作息时间将纳入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价和专项督导检查范围,违规学校将失去评优资格。
就可否允许提前上课的要求,市教委给予了否定,也不安排夏冬两种作息时间。但考虑到学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多为双职工,需要提早送孩子到校的,学校不应拒开校门,应早于规定时间为到校的孩子做些课前准备和体育活动。
双休日不能上课
《意见》要求,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确定课程安排,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不得随意增减。学校应保证中小学生按规定全面修习国家课程。任何部门不得任意增减科目和各科目的周课时数。尤其要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规定,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解读: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周课时规定,小学1至2年级每周26课时,3至6年级为30课时,初中每周34课时,高中原则上每周35课时。不得任意增减科目和各科目的周课时数,特别要强调开齐音乐、体育、美术课程。学校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安排学生集体体育锻炼活动。双休日、节假日统一组织学生上课等均属违规行为。
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或变相补课,都属违规。
市教委表示,学校集体组织的集体授课和学校统一组织的自习都被列入补课的范畴。另外,学校不得安排教师在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上课和辅导。
市教委表示,各区县要对辖区内中小学,特别是示范高中学校以民办培训机构占用公办校舍组织的学科培训班进行规范清理,为其他学校做出示范。
小学作业不超1小时
《意见》要求,要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1至2年级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3至6年级语文和数学可有适量书面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初中各学科书面作业总量一般不超过1.5小时。高中各学科书面作业总量一般不超过两小时。
解读:意见首次对学生家庭作业量有了时间规定,但在具体实施方面还有一些问题,那就是谁来掌握时间。数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并不超量,语文老师也不超量,但是数学和语文相加可能就将超出规定的时间。作业总量的控制,应由学校教导处负责人或年级组长审核把关。同时当天没课的科目不能安排书面家庭作业。
学习困难作业“面批”
《意见》要求,教师要针对学生差异,精心选择和设计作业。加强对作业的批改和教学的及时反馈。对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面批,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效果,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体辅导或个别辅导。不得盲目从教辅资料中指定作业和用简单对答案的方法批改作业。
解读:《意见》首次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检测与评价等影响教学质量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规范的要求,通过抓教学常规和教师基本功,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减负。如教师都要编制详细的教案和学案,布置作业时,提倡对作业“全批全改”,为不同学习层次的学生设计“个性化”作业。
推广多种考试方式 要求:大力推进考试和评价方式的改革,运用多种方式评价教学效果,尝试并推广开卷答题,口试、实验操作、实践活动、撰写论文或报告,制作成品等多种测试评价方式,严格控制试题难度,减轻过重的考试压力。
解读:现在,很多老师不了解中考、高考改革的方向,盲目地制定题海战术。减负政策出台后,每所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规范、完整、真实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诊断和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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